李梅为何不说,据我们事后了解,她去的是美国,但她去的地方并没有亲属和朋友,也许有也是不为我们所知的。
这就说明,李梅是留有后路的,她是打算回来的,我们都知道她生病了,而且是晚期,能不能她是想去美国治疗呢?
我们在她打的电话里,看到了许多医院她都是了解过的。
这就说明,李梅是想去美国治疗,至于她为什么没选择把李大中带上,这里面具体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。
从这点上来看,她没有把遗嘱的事告诉李大中就行得通了,因为她有回来的打算,国内的医生说她还有三年的时间,如果到了美国有延长的可能呢?
还有一点就是,李梅一生无子女,有一个小时候领养的女孩儿,女孩儿被领养的时候已经六、七岁了,跟他们一直没有感情。
在把她送到美国学校后,在她还不到十八岁的时候,女孩儿就消失在了美国,再也没与他们联系,如果说她去美国是为了找那个女孩儿也是不可能的。
一是找不到,二是找到了对方也不会再认她的。
从以上的推理来说,李梅并没有把遗嘱的事告知李大中,而李大中迫于无奈,不得不选择了另谋生路,这点从他的邻居处也可以得到证明。”
曲朗作出了长时间的说明,他看到法官在频频点头。
法庭之上,双方举证、质证丝毫不相让,后来还有证人一一出来作证。
王丽丽的作证最不走心,她说了许多李大中好逸恶劳的恶习惯,如果不是法官一再强调要说明与案件有关的事,这个女人能把他们夫妻之间的种种都广而告之。
第一次庭审就这样结束了,对李大中极为有利。
重新被收审的李大中对曲朗竖起大拇指,希望下一回合会有更好的表现。
因为没有新的证据产生,第二次开庭很快就开始了,曲朗用实地取得的证据把原来的说法一一变成不可辩驳的陈词,最后,李大中被当庭释放。
李大中紧紧抱住曲朗,说一定要好好请他吃一顿大餐。
那个律师还在喋喋不休地狂揽功劳,李大中对他毫不客气,说如果他愿意闭嘴,就带他一起就餐。
曲朗坚决拒绝他丰盛的晚餐和邀约,说自己还有事不便久留。
李大中发现,曲朗骨子里是瞧不起他的,虽然他嘴上不说什么,但他的行动证明了他与自己不是一类人。
李大中也没勉强,把后续资金打给曲朗后,开车送曲朗到了飞机场。
这么快就把钱打过来了,也出乎了曲朗的意料,这小子总是与人背道而驰。
案件成功,曲朗不知为什么,没有往常的兴奋,看李大中小人得志的样子,反而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助纣为虐?
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理。
曲朗想起自己在庭上的表现,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律师一职,以后可以考虑干脆做律师算了。
这个案子虽说在很短时间就拿下了,但曲朗总是觉得时间过于匆促,有些细节有待推敲。